密货币相关的风险的措施。为了停止与虚拟货币相关的匿名性,以及银行和金融机构,要求也适用于提供应特别注意消除与加密货币相关的风险的措施。为了停止与虚拟货币相关的匿名性,以及银行和金融机构,要求也适用于提供应特别注意消除与加密货币相关的风险的措施。为了停止与虚拟货币相关的匿名性,以及银行和金融机构,要求也适用于提供虚拟货币和法定货币之间的交换交易的,以及虚拟钱包的提供者提供服务以代表他们自己的客户保护加密密钥以存储和转移虚拟货币的组织。
现在他们必须注册,对客户进行尽职调查,包括验证客户的要求 手机号码数据库 并向信托和贸易公司施加压力以识别加密货币的所有者。值得注意的是,首次对虚拟货币进行了定义不是由中央银行或国家机构发行或担保的价值数字表示,它不一定与合法设立的货币相关,不具有法律地位货币或金钱,但它被个人或法律实体接受为交换手段,可以电子方式转移 存储和销售。赋予公民获取在欧盟经营的公司实益拥有人信息的权利,可能有助于根除为洗钱 隐瞒财富和避税而创建的空壳公司。
公司和信托受益所有人的数据将向所有能够证明合法利益的人披露。这将为调查机构 公共组织和记者提供信息。金融情报部门将获得新的权力,可以要求公司提供有关恐怖主义资助洗钱的信息。他们将可以直接访问有关公司实益拥有人的信息,以及必须在每个欧盟成员国建立的集中式国家银行和支付登记册或中央数据检索系统。金融情报机构之间的合作和信息交流也将得到改善。